今天谭作人二审,法院维持原判.
"代 表 律 師 浦 志 強 離 開 法 院 時 表 示 , 整 個 審 訊 約 12 分 鐘 , 法 官 未 有 理 會 浦 志 強 的 提 問 。"....RTHK1新闻原文
读了【谭作人被判刑五年的文章】1989:见证最后的美丽——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.
我应为该文没有颠覆煽动的意味.
这里有转载http://2newcenturynet.blogspot.com/2010/02/1989.html
这些法官, 把正义之士关在监牢, 给中国法庭示范了很坏的形像.
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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